市人大组织开展庆城县贯彻《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6月3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庆城县驿马镇、高楼镇、庆城镇等乡镇和环保项目现场,实地检查了相关乡镇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工作情况,以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图远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环保项目运行情况。

随后,在庆城宾馆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了参与检查的代表意见。

检查组指出,庆城县政府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存在的三方面问题:一是群众环保意识不强。随意丢弃、乱堆乱倒、清理后反弹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压缩、中转设施仍有欠缺;三是垃圾收集转运力量不足。回收工作人员、保洁车辆不能满足需求。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升广大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实践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各项工作,为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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