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建立三项控辍保学机制扎实开展教育扶贫
庆城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写好庆城教育改革发展的奋进之笔。
一是探索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落实家长责任,督促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家庭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接纳未成年学生。全面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三是探索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点,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指导学区、学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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