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做到“四严格”
2017年,庆城县共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636.2万元,其中: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543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93.2万元。涉及15个乡镇,150个行政村。所有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退耕农户。
为了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到群众手中,防止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在补助资金兑现过程中做到“四严格”。
一是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地块成活率。兑付前,各乡镇抽调包村领导和村、组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辖区内退耕还林地按户、按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报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成活率、面积保存率和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达到标准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
二是严格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兑现前对验收的各退耕户面积保存情况进行乡、村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后作为年度兑现依据。
三是严格兑现政策,做到“六不准”。各乡镇人民政府、信用社在兑现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变补助标准及数额;不准擅自抵扣退耕户任何贷款及其他费用;不准截流、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准集体代领补助资金;不准收取存折工本费;不准拖延兑现时间。
四是严格督查,确保兑现速度。在款项兑现过程中,县退耕办采取进村入户谈话询问、查看资料、检查账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乡镇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现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兑现缓慢的乡镇按时足额将退耕补助发放到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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