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三项措施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为进一步统筹社会管理,加强对全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庆城县采取三项措施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一是成立机构强保障。在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葛宏、县委副书记、县长梁世刚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各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任副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庆城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做为全县安全工作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安全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靠责任。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全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扩大会议(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参加),通报全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阶段性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县重大安全工作。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在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口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协调指导,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并按照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抓好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相应监管责任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安全工作行政管理、执法监管责任,及时向各专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
三是领导包抓促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全县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并坚持问题导向,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进一步明确包抓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全县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