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庆城县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1、第1183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庆城县蔡家庙乡樊塬村九沟岩小组老洼沟的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5、6个油井渗入附近泉水,造成泉水变黄、村民无法饮用;该油田气站工人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入山沟,污染环境。”经调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1、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中石油管道局长庆分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前,按照有关环保规定对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在调查组的协调督促及群众的监督下,倾倒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2、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对辖区井场“两池”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和施工规范彻底整改,确保不发生油水渗漏污染。3、责成蔡家庙乡政府负责,尽快利用农网改造工程,着力解决老洼湾沟两户群众用电问题,确保群众尽快饮用到方便、安全的饮用水。
2、第1468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庆城县玄马镇贾桥社区富鑫食堂每天10点至24点油烟污染扰民。”经查,该信访投诉件与12月21日第21批1144号信访投诉案件为同一案件,系重复举报。玄马镇贾桥社区富鑫食堂已于12月22日停业整顿,现正在购置相关设备进行改造,至今未进行营业活动,群众重复举报的内容不实。玄马镇再次督促其加快整改速度,在整改期间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否则,将予以关闭,并处以罚款。
3、第1471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196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该案件转办庆阳市后,12月22日庆城县环保局责令火锅店进行整改,但该店至今未整改。”此信访件属重复举报。2016年12月19日至25日县环境保护局先后向小二酒馆、船长老火锅等9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营业,限期整改。12月26日,县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对以上9家餐饮店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9家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是举报人不满意继续反映,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12月28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提请庆城县人民政府对反映的李想大虾火锅店、喝一宿烧烤店、小二酒馆、船长老火锅4家餐饮店实施关闭,锦相馆子、虾兵蟹将美食店、海鼎人民食堂、罗曼林薯格冷饮店、翔合海鲜大咖5家餐饮店正在进一步整改。
4、第1621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庆城县太北梁乡庙山村内新建镇二联合站(用于存原油)距离居民住宅近,散发异味气体严重扰民。”经查,群众举报镇二联合站(用于存原油)距离居民住宅近,散发异味气体一事情况属实。2016年12月29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向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委托第三方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对太白梁作业区镇二联合站加热炉烟气、无组织烃类进行监测;向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环境违法行为拟行政处罚壹拾万元,将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处罚。待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报告之后,县环保局依照监测结果,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县环保局按照方案督促落实。
5、第1709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196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庆城县环保局虽已责令船长老火锅、小二酒馆2家餐馆整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但至今未整改到位;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此信访件属重复举报。12月29日上午,县政府召集环保、工商、食药监、消防、住建、城管、电力局、水务局、公安局等部门会议,研究关闭方案并开展工作;12月29日下午,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亲临我县,就群众举报的问题再次召集县上领导、相关部门会议,进行督办。会后,相关部门按照市督查组的意见及县政府印发的《关于依法关闭李想大虾火锅店等9家餐饮店的决定》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了关闭工作。12月30日8时30分,这9家餐饮店负责人、店员、后厨、供货商等200多人聚集到县政府上访 ,我县正在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稳定。
6、第1835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183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庆城县蔡家庙乡樊原村九沟沿组老洼湾沟内水流发黄问题至今未解决,要求有关部门查实污染来源,解决水污染问题。”经庆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2.3倍,亚硝酸盐氮超标0.2倍,石油类检出,其他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经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结果显示嗅和味、浑浊度、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他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标准。根据监测报告和周围环境现状,该泉水污染原因系周围群众对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处置不善造成的。2014年以来,老洼湾沟周边群众均未饮用该泉水。2016年乡村补贴资金3000元扶持信访人新打小电井一眼,近日又筹资一万元帮助信访人购买发电机,用以解决小电井深水泵用电问题,同时督促蔡家庙乡对群众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加强管理,从而彻底解决信访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7、第1835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回民小区后面3亩耕地内垃圾大量堆积,污染环境。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经查,桐川镇党崾岘村回民小区后面有林地、耕地约2亩,内有部分生活垃圾(其中主要包括食品袋、废旧地膜等)群众举报属实。2016年12月31日,桐川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实地调查处理,落实长效机制。组织环卫工人立即对垃圾及时进行了处理;确定了环卫人员,要求每天定时清理回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并逐家逐户上门协调,告诫群众每天早十点、下午四点将生活垃圾统一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人员统一拉运处理;桐川镇强化日常监管,防止整治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8、第1875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西峰区城区污水常年直排庆城县赤城乡赵川村河内,严重污染水体环境,该状况已持续30多年。”经查,赵川村境内河流河道长约5公里,河道宽2-3米,河流两岸居住群众约600多人,目前,河流已经封冻,但依然可以看出水体污染严重,群众举报情况属实。2015年,当地群众就反映赵家川河水污染严重,庆城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河水变黑,经过排查及走访群众,污染源在西峰区火房沟,2015年6月份,庆城县环保局向庆阳市环保局报送了《关于赵家川河水污染问题的报告》,汇报庆阳市环保局,商请西峰区环保局查处。这次经过进一步查证,该河段的主要污染源确系西峰区城区污水从火房沟排出。由于排污口不在庆城县境内,建议由上级部门会同西峰区协商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我县将加强境内污水治理,实施河段内生态修复,强化水环境监控,不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促进河道水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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