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召开村级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
8月9日下午,在县委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村级互助资金规范管理推进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毛鸿博主持,副县长李存出席并讲话。
会议围绕全县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管理运行推进工作,分析形势,查缺补漏,进一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求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工作,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提供资金保障。

毛鸿博指出,全县自2007年以来,村级互助资金运行良好、成效显著,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截至目前,资金总规模已达到4409.2万元,全县153个行政村实现了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全覆盖。成绩值得肯定,但是在运行过程中,通过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例行检查,发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内控制度不严、日常管理松懈、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急需大家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序正常运行。全县各农村互助资金协会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互助资金的作用。
毛鸿博要求,当前制约村级脱贫的主要因素是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注入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形式灵活、借款方便、有偿使用,满足了群众的资金需求。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要始终坚持原则,规范运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管好资金,用好资金,监督资金的运用,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李存指出,互助协会要严格审查,对会员借款用途等走访了解,确保借款申请和担保协议的真实性。互助资金协会的理事会收到会员借款申请后应在3天内完成审批,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在村内公示。公示3天后无异议者,应由理事会在1-2天内办理借款手续。在担保方式上,探索“三权”抵押(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产权)担保和财政供养人员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互助协会理事会原则上不经手现金,借款均以转账方式,由理事会开具转账支票和相关票据,资金封闭运行于互助资金专户和借款会员的“一折统”。在占用费的使用上,互助资金占用费扣除运行成本(不得超过占用费总额的60%),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占用费总额的10%),公益金(不得低于占用费总额的10%),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互助资金本金。
李存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互助资金的监管主体,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互助资金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做好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必须确定2-3名专人负责互助资金管理和督查工作,对辖区的每个互助资金协会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和核算;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预脱贫县村户中期普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的督查情况、审计反馈情况,全县对2014年、2015年已脱贫村、2016年预脱贫村44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整改通知书随评估表格已下发,各乡镇要督促所涉及的村严格按照互助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扶贫办,逾期未报送的乡镇,县上将严肃追责。
会上,县扶贫办同志培训了互助资金的规范运行,县财政局同志培训了村级互助资金账务运行管理工作,县法院的同志培训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用典型案例,重申了法律严肃性。
全县各乡镇长,各行政村支书、村主任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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