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已发放到位
为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精准扶贫取得成效,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庆组发﹝2016﹞35号)精神,严格审核人员信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以累计在村任职年限为发放标准,按照规定程序,通过认真核对发放金额,在2016年6月底,成功为1044名离任村干部一次性发放2016年上半年生活补助541451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为离任村干部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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