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庆城县积极部署,全面筹划,立足红色资源,踏寻革命遗址,聆听红色故事,感悟革命精神,汲取红色力量,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高度重视,示范引领带动学。3月5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全文传达学习《条例》内容,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具体措施,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常修课,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悟《条例》内涵、实质和要求;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化抓好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阶层人士、青少年群体的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光辉历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确保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制定计划,协同作战联动学。为了有效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党史研究室三部门联合制订了《庆城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学习教育内容和方式、组织措施和保障。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计划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通过专题研讨交流、干部集中学习、党史著作阅读、红色资源探究、干部教育培训、新闻媒体宣传、党史七进、线上线下等多种学习方式,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达到5场(次)以上。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上下功夫,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立足岗位,围绕职能推动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庆城综合门户网站”“庆城融媒”等学习平台,全力打造线上宣传阵地,引导党员干部在党史频道、党史专栏学习党史,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充分利用工作会议、各类培训班,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党史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抓好年度史志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组织对县域境内红色村庄、村史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开展全面排查,审核陈展内容,把好党史领域政治关和史实关,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下一步,庆城县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下半年安排在全县各级党支部开展“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二是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党史知识测试活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三是组织参观红色纪念馆、博物馆及革命遗址遗迹等,使党员干部在实体场景中受到洗礼和熏陶;四是根据《条例》学习教育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党史“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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