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成功规劝一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
5月9日,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规劝上网逃犯李某某投案自首。
经查:2015年4月,受害人王某经杨某某介绍认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提出以自己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向王某借款。2015年5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其西峰嘉馨园小区住宅内使用假房产证作抵押,与王某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骗取王某的借款50万元人民币。2016年4月28日李某某被县局经侦大队列为上网逃犯。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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