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及时处置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5月13日10时许,庆阳某石油有限公司某队负责人许某某来马岭派出所报称,其单位雇佣工田某某5月12日在其单位干活过程中突发疾病,后经送往庆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马岭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走访,经调查了解到田某某因患有肝癌(晚期),在干活过程中病发,后经送往庆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于13日凌晨4时死亡。
马岭派出所民警在掌握案情后及时将田某某的死亡原因予以公布,一方面耐心回复家属的质疑做好安抚工作,一方面积极与该石油有限公司协商给予死者家属相应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六万元抚恤金,死者家属也同意处理后事。马岭派出所及时妥善地处理了该死亡案件,避免了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确保了辖区治安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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