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排查工作
2024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简称《生物安全法》)实施三周年,也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疫控机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依据《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庆城县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开展了第一季度生物安全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包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三废”处理及档案记录的落实情况,实验室消毒、灭菌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化学药品保存、电气设备等方面逐一查验。经查验,实验室管理符合各项生物安全要求,同时安排专人每天对水、电、暖、门窗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毫不松懈、防微杜渐是实验室安全的保证。本次排查进一步增强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意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实验室生物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到位、值班值守到位,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终审:刘洪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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