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清明纪念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4月1日,庆城县公安局各党支部组织50余名民辅警前往庆城县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纪念活动,公安局党委委员刘东参加活动并致辞。




“向革命先烈默哀!”全体民辅警肃立、脱帽、默哀,以无声致敬的方式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沉痛哀悼和无限追思。
英雄虽逝,浩气犹存。在烈士纪念碑前全体民辅警怀着崇敬的心情整装列队向长眠于此的革命烈士敬献花篮。
全体民辅警在党旗前举起右手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表达了继承先烈遗志、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决心。
全体民辅警向先烈敬礼、敬献鲜花,依次缓步绕行瞻仰烈士纪念碑,表达崇高敬意。
传承,是最好的缅怀;纪念,是为了更加笃定的前行。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民辅警们受到了一次难得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精神洗礼,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精神,把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终审:苏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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