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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弃婴案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 作者:王睿 发布时间:2016-04-28 16:38:34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6日,接庆城县公安局110接警台指令:庆城县白马铺镇三里店村三里店自然村陈某家门口发现一个纸箱,纸箱内放有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要求处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将该婴儿交予陈某之母照顾,并根据该婴儿脚腕部绑扎的住院信息记录带上遗留的人员信息迅速前往庆城、西峰等地的医院开展摸排调查,最终在西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庆阳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查找到该婴儿的出生及住院治疗信息,确定该婴儿为连某与王某所生,遂将连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连某之妻王某于4月22日晚在西峰区人民医院生育一男孩,孩子刚出生,接生大夫就告知该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肺炎等疾病。受医疗条件限制,该婴儿立即被转往庆阳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接受治疗,治疗期间,连某及其家人、岳父等人便通过亲朋好友到西安、兰州等地联系医疗专家,并将该婴儿的治疗、检查资料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专家会诊。经会诊咨询,因该婴儿的体质较弱,不宜立即实施手术治疗,加之,该连的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遂产生了将该婴儿寄放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门口,祈求被人收养的念头。4月26日凌晨1时许,连某与其岳父王某某将该婴儿从庆阳市人民医院抱出,由连某驾驶车辆,王某某抱孩子,沿庆西公路向庆城方向行驶,边走边踩点,当车行至白马镇三里店村境内的陈某家门口时,发现陈某家的住房收拾的很气派,认为陈某家的经济条件不错,便由王某某将婴儿放到陈某家的大门洞内然后驾车离开,早晨七时许,被陈某的母亲发现并报警。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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