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公安交通大队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公安部139号令
为确保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令)于2016年4月1日顺利施行,庆城公安交警大队坚持从学习、排查、宣传三个方面认真做好公安部139号令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学习考试。大队组织车管所、宣传民警和五个中队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下发的《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的相关内容,并组织考试,参考民警全部合格达标,达到了上岗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有效提升了民警对部令的熟知水平。
广泛开展宣传。一是车管所民警利用柜台业务积极向办事群众和驾驶人宣传139号令相关内容。二是利用庆城交通网、双微平台、庆城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139号令,教育民众学习部令、遵守部令,在短时间内形成了贯彻139号令的浓厚社会氛围。
深化督导检查。一是在贯彻中,该大队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宣传,坚持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有效推进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收集贯彻中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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