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全面开展乡镇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共场所监督职责,规范乡镇公共场所经营行为,保障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3月22日至4月15日,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协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全县17个乡镇的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围绕乡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到位,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方面,本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1人次,监督车辆17台次,检查乡镇公共场所144户。在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卫生许可证未按时复核,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低,本次检查共发现无证营业的16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未复核的20户;二是由于乡镇服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持证率低;三是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配备及卫生制度落实不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制作了现场笔录,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经营户限期改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与乡镇卫生协管员同心协力,形成县乡监督合力,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庆城县乡镇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为全县公共场所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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