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落实消防责任 确保庙会安全

来源:农耕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局 作者:付海燕 发布时间:2016-04-01 17:40:5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日上午,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长张武晖一行5人,在“清明节”和岐伯庙会到来之前,对周祖陵景区内的周祖大殿等古建筑和旅游景点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根据历年庙会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前入手消除隐患,反复查看庙会期间消防工作重点: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安全;工作人员对消防器材的熟悉使用程度;景区消防水池蓄水量是否符合标准;单位员工消防知识、疏散自救方法的掌握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检查。

县公安消防大队长张武晖查看周祖大殿门前消防水池

 

 

县公安消防大队检查景区新建筑物用电线路及消防设施

  随后对景区“清明节”和岐伯庙会期间的消防工作提了六点建议:一是景区各施工单位,要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二是新建的建筑物,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源线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变压器、调光器、高温灯具等,与可燃材料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热保护措施,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应由正式电工安装,电器防火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是庙会活动现场应保证各项固定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可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四是庙会活动现场应依据相关规定配备轻便灭火器材,相关员工要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庙会期间严禁吸烟,夜间摊商不许留宿;五是搭设的临时性摊棚要符合防火间距,在夜间取暖时,使用材料应达到阻燃标准,严禁使用明火;六是针对戏剧演唱场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相应增加安全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巡视,确保庙会期间消防工作万无一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