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国土所新建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全面强化用地监控力度
庆城县庆城国土所为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近日,该所结合实际,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庆城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建立了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制度,旨在全面强化对辖区用地的监控力度。
该制度规定各联乡工作人员为本乡镇区域的巡查责任人,每年要根据全所的巡查计划合理制定本年度此乡镇区域内的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和巡查频率。同时规定每周一、三、五固定为国土巡查日,要求巡查员对所联乡镇区域一周内必须至少巡查一次,公路主干线一周至少巡查两次,确保巡查每月对各乡镇所有行政村全覆盖一次,每周对各乡镇公路主干线全覆盖一次。每次巡查由所有巡查员共同出巡,每到一个乡镇由所联此乡镇的巡查员牵头规划巡查路线,落实巡查工作。
此制度明确要求,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日依法制止,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制止不了的,一周内由联乡人员负责按程序组卷立案,待国土所会议审定后上报县局。该制度规定,在巡查工作中,因巡查人员巡查不到位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市、县局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巡查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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