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两日成功使六名逃犯归案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县局各部门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对辖区外逃人员的追捕力度及刑事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玄马派出所于1月20日、21日分别将本县上网逃犯石某某、内蒙古额托克前旗公安局上网逃犯俄某某成功抓获。刑侦大队驿马责任区刑警队通过多次走访,强化威慑,于20日成功规劝上网逃犯林某某、李某某及涉嫌盗窃犯罪负案在逃人员吕某某、曹某某四人投案自首。
经查:2015年6月14日,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男,汉族,现年39岁,庆城县在逃吸毒人员)伙同他人窜至庆城皇城西口一出租屋内殴打、威胁被害人李某某,抢劫其现金300元和手机一部。
2016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俄某某(男,汉族,现年26岁)在内蒙古鄂前旗昂素镇的某钻井队打工期间,伙同他人将该钻井队工地的2只PDC钻头盗走,价值13万元。
2015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汉族,现年45岁)、李某某(男,汉族,现年27岁)伙同他人与长庆第二采油厂某驻井工,里勾外联先后窜至庆城县葛崾岘乡天子村境内的两个井口多次实施盗油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盗窃7起,价值2.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盗窃13起,价值1.8万余元。
2014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女,汉族,现年62岁)伙同曹某某(男,汉族,现年54岁)等人窜至庆城县驿马镇境内的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某井场盗窃原油4起,涉案价值6千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俄某某已移交内蒙古额托克前旗公安局,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李某某、吕某某、曹某某已被庆城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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