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破获三起盗窃银行卡现金案件
2016年1月1日,庆城县高楼乡村民李某某报称:其2015年12月31日下午14时发现银行卡内29000余元现金被盗,要求查处。接报后,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经缜密侦查,初步确定庆城县桐川乡李某有重大盗窃嫌疑,遂对其进行布控,后于1月11日在庆城县北区广场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2015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汉族,现年24岁)与其前女友李某某(受害人)在庆城一宾馆住宿期间,李无意将自己银行卡密码透露给嫌疑人。2015年11月8日早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受害人入住庆城北区一宾馆,当晚19时许,嫌疑人李某某趁受害人外出,将其包内银行卡偷出取走卡内现金10000元钱,然后将银行卡放回其包内。2015年11月14日及21日,嫌疑人李某某又先后两次以同样方式盗取李某某银行卡内现金共计194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庆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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