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全县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
2015年8月17日,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县局案管中心转办的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张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经法制部门审查立案后,刑侦大队抽组专案组对该张进行临时布控,11月19日张某某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张某某于2009年与受害人李某合资入股98万元经商,后因各种原因未成并发生纠纷。2011年李某将该张起诉至环县人民法院,同年5月4日环县人民法院关于二人合同纠纷进行了民事调解,但直到协议生效到期该张并未履行其义务,2012年环县人民法院与庆城县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庆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张在甜水镇的土地进行查封拍卖,拍卖流拍之后该张离开庆阳市,庆城县法院多次执行未果。2015年1月庆城县法院将该张带回,其于当日履行10万元,剩余款项限其1月内履行,但该张到期仍未履行。县法院多次到其公司及住处寻找未果,后经庆城县法院查明该张于环县城关的土地被环县文化局征用,并付其部分款项达720万元,应有支付能力,而该张又称此笔款项已全部偿还了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我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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