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破获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
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在办理蔡某某、何某某盗窃汽车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蔡、何二人盗窃所得汽车,便立即顺线展开调查,并在市局技侦部门配合下,远赴环县洪德乡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成功抓获。
10月30日,县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在办理蔡某某、何某某盗窃汽车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先后以17000元、12000元的价格收购两辆被盗庆铃皮卡车,以18000元的价格收购一辆猎豹越野车。此后将17000元钱收购的庆铃皮卡车留作自用,将12000元收购的庆铃皮卡车以19000元出售,从中非法受益。随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又联系朱某某询问有没有人要收购猎豹越野车,朱某某便联系樊某某(在逃),二人将郑某某收购的猎豹越野车以26000元收购,樊某某将该车开回后无处停放,便联系朱某某将此车开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县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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