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经济犯罪案件三十余起
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先后询问受害人及证人百余名、查阅和调取银行凭证千余份,查明犯罪嫌疑人盖某某于2004年3月至2014年9月利用其在信用社担任信贷员、客户经理等职务便利,长期采用编造虚假借款人信息、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手段办理虚假贷款三百余笔,累计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三百余万元,以上资金全部被盖某某用于个人投资经营砖厂,其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骗取贷款罪等犯罪。
犯罪嫌疑人盖某某已于10月10日被县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