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政监察大队查处一起河道违建行为
近日,接群众电话举报,在翟家河乡路家掌村有一村民在河道内挖筑鱼塘,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接到举报后,县水政监察大队同乡村相关人员一同赴现场勘察。经调查,村民樊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挖筑鱼塘。
对此,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樊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河道内堆土并恢复河道原状。
樊某接到通知书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及时清理河道堆土。7月13日,县水政监察大队与乡村主要领导商议后,对樊某挖建的鱼塘进行了强行清除。
下一步,县水政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坚决防控和查处河道内的非法建筑,并集中力量拆除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清理一处,为河道安全行洪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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