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户践行承诺自拆违建一处
2018年12月19日,庆城县城管局“两违”工作管理队工作人员发现县城东壕五排巷道有工人在搭建彩钢房两间。经查,该彩钢建筑无任何准建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相关条款之规定,工作人员认定其为违法建筑,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该违建。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在沟通过程中认真听取其诉求,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到该户原有居住房屋出现裂缝,存在隐患。工作人员秉着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考虑到该户安全住房的特殊性,当事人与该局签订了《限期拆除承诺书》,要求其于12月21日前自行拆除一间,暂时保留一间作为搬迁新居前过渡期居住,并于五个月内(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5月21日)自行拆除,保留期间确保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的出行和生产生活,如到期不自行拆除,执法单位将依法启动拆除程序予以拆除。

5月17日,该局工作人员提前与该当事人进行了衔接,提醒当事人履行自己的承诺,当事人感谢政府人性化执法,表示积极配合拆除工作,并于21日主动履行自己的承诺,自行拆除了剩余违法建筑,恢复了巷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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