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查处三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近期,庆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全面开展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于2019年3月14日查处三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案。
2019年3月14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肖某某在庆城县中街一酒店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时许,陈某某在庆城县南大街一酒店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聂某某在庆城县北区一酒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对肖某某、陈某某、聂某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进行劝导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欢迎广大热心群众能够积极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安静的良好辖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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