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依法拆除水岸绿苑小区周边违建一处
1月8日,县城管局“两违”工作队员对水岸绿苑四区东侧新建彩钢建筑进行现场勘查,该建筑系水岸绿苑承租户私自搭建,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准建手续及建筑材料安全合格证明,打算堆放杂物和用作厨房。

工作人员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相关条款规定,认定该处建筑系违法建筑,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现场进行说教,讲解违建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讲解违建对周围居民居住安全以及整个城市形象带来的巨大危害,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限期清理。

在履行法律程序期间,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以减少损失,1月23日,当事人迫于法律的威严,见无机可乘,最终自行拆除了该违章建筑。本次拆违工作,既有效保障了周边居民的出行及居住安全,也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整体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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