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
2015年5月11日,岳某等人来庆城县公安局报称:张某于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间以经营庆城县陆达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庆城县田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等需要周转资金为由,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骗取他人资金达数千万元,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经查:2013年初至2015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现年55岁)以其经营庆城县陆达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庆城县田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等需要周转资金为由,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先后骗取庆城县30余人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后潜逃。2015年5月14日,在我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的强大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前来我局投案自首。经讯问,该张对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庆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