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印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城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专项整治行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靠实责任、标本兼治、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摸清底数、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完善机制为目标,重点整治各级财政、发改、农牧等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和受益主体,在2013、2014年度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三农”资金时,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九类违规违纪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4月初开始至2015年8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分别是启动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前)、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省、市重点抽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整改完善阶段(8月10日前)、全面总结阶段(8月10日—8月31日)。同时,《方案》明确了县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乡镇、县直部门的工作职责。最后,《方案》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强化宣传工作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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