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依法清理一处违法临时占地行为
5月27日,县城管局“两违”工作管理队依法清理西环路一处违法临时占用集体土地行为。该处当事人系莲池村陈家庄村民陈某,于2月25日在集体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共2间,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临时建筑相关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相关条款规定,认定该处建筑违法占地事实,工作人员立即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限期清理。
经调查,当事人因个人对土地、建筑等相关法律的认识不够,误认为在集体土地上随意搭建临时建筑不算违法,才导致该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并做其思想工作,动员自行清理,当事人承诺在限期内办理临时搭建相关手续,否则自行清理。

后经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因当事人至今仍然无法提供手续,且法律文书已按程序发放完毕,工作人员反复入户做思想工作后,于5月27日,当事人自行清理了该处违法占地的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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