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莫贪恋
有句老话说的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去强留,因为它永远都不可能变成自己的。近日,庆城法院就执结了一起强留他人财物返还原物纠纷案。
井架底座滑道5个、双联振动筛1套、12V190柴油机1个、31/2钻杆165根(包含43根加重钻杆)、卡特发电机1台、爬犁2个、搅拌罐1个、离心机1台、油水分离器1套、244.5表套88根、139.7油套40根、1300泥浆泵皮带轮1个。这些价值高昂的钻采设备,就是张某强留了数年的“别人家的东西”。
全国“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庆城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倾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自本案于2018年5月10日立案起,执行干警便想办法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多次沟通后,三方约定5月17日早九点于张某存放钻井设备的场所进行会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说服下,张某同意搬运走这些已经存放了数年之久的钻采设备。
五月份的天是善变的,早上还乌云密布的天色忽的又艳阳高照了起来。尽管每个人都热得满头大汗,可执行干警的内心却并不像这天色一般的明朗,而是时刻保持着警惕:在尘埃落定之前,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意外发生。因此,在全部搬运完之前执行干警没有半点松懈。

下午5点,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与协助之下,判决书所确定所有属于申请人的钻井设备已全部搬离现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确认了搬运清单,经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法院所开具的文件上签字捺印,本案执结。
莫怪执行不留情,只因此物非你属。
莫贪世间不义财,法网恢恢惩饕餮。
莫嚼舌根倒黑白,自有清莲不染浊。
莫问法自哪里来,一纸判决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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