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身说法 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为严厉打击河道周边乱搭乱建、违法占地现象,庆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违”工作管理队本着防止激化干群矛盾、广泛宣传法律政策、提升干部协调能力,以动员自拆方式,成功取缔于一处违法建筑。

西环路大滩组恒盛油罐钢构厂负责人丁某某,于2月18日在租用蔡某的土地上违法搭建彩钢结构建筑,打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两违”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挡停并做了现场勘测,主体已建成63.18㎡,因当事人无任何有效准建手续,即认定该建筑属违法建筑。工作人员现场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及《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自行拆除。
由于当事人在拆除决定执行过程中,以本人不在家、不接电话和推诿等方式逃避执法,工作人员向其发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制定了依法拆除预案,并通过各种渠道多次与其取得联系,耐心说教,讲法律、讲政策,反复做思想工作。因迫于思想和面临依法拆除的压力,当事人于4月8日自行拆除了该违法建筑,为河道治理工作清扫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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