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刑拘一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嫌疑人
近日,庆城县人民法院向庆城县公安局移送张某某、孙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
3月27日,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庆城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审查。
经审查:嫌疑人张某某对自己2016年9月29日接到在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归还受害人李某某欠款判决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庆城县人民法院对自己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对庆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以躲藏、逃避的方式拒不履行义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张某某于2018年3月28日被庆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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