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近日,庆城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日常特种设备监察中发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庆城防腐厂其中一台在用门式起重机械未办理注册登记、超期未进行定期检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立即汇报分管领导并获得批准后,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设备依法实施了查封,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于该事件,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踪处理,确保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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