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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四项举措”狠抓辖区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9-11 09:42: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切实有效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庆城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从源头监管着手,深入开展客运、货运及危化品安全检查行动,确保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运输单位源头监管。重点抓好运输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类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内部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专职或兼职的交通安全员设置情况,督促各运输企业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对辖区客运、货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要组织对营运驾驶人逐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坚决防止“带病车”上路行驶。同时,要严格落实登记报备、安全检查、全程监控和定时停车休息制度,确保不发生“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
    二是着力加强重点运输单位GPS动态监控。督促运输单位为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营GPS监控系统对车辆安全行驶状况的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运输单位凌晨2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客运路线以及10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线路,要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下达《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将通知书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其合理调整客运班线、增加营运驾驶人数量,严格落实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不因疲劳驾驶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
    三是严格落实所属车辆驾驶人教育培训。所有重点运输单位要建立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登记台帐,对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要纳入本单位防范责任制管理之中,加强对营运车辆和大型车辆的驾驶人资格核查,并积极开展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每月对专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所有驾驶人员能够文明驾驶,安全行驶。
    四是定期开展重点运输单位所属车辆安全检查。重点运输单位要做好所属重点车辆的自查、临检和修复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故障出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重点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对所属机动车安全检查和管理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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