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析理分责任 因案施策巧调解
7月14日,庆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者因工受伤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系四川省旺苍县农民,因家境贫困,常年在外务工,2016年10月2日在庆城县某项目工地上拆除模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致重伤。事故发生后,吴某被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但因医疗费问题与该项目所涉3家施工公司及严某、陈某二人私下协商未果,遂将其诉至庆城县法院。
本案在庭审中,五被告对案件法律关系及吴某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且严某与陈某都在外省,以路途遥远为由拒绝到庭应诉。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主审法官王双平以调解作为突破口,根据庭审中查明的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某人保财险分公司为全体施工人员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以外伤害险的事实,通过辩法析理后,使五被告明确了各自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促使其重新坐到调解桌前。原、被告双方最终被法官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动承担了各自在该起事故中的相关责任。
本案在审理中,庭审法官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剥茧抽丝,巧妙调解,使繁琐复杂的案件简单化,节省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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