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几经周转 政府拆迁难题终化解
被告张某明和张某正,多年来一直租住县劳动就业局二楼门面房屋(原劳动服务公司),但并未支付房租。今年以来,县上决定进行城区改造,需对劳动就业局临街房屋进行拆迁,但张某明和张某正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腾迁,县国资局遂向庆城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案件分配由法院民二庭审理,审判法官站在城市规划大局考虑,多方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主动腾退,但多次事与愿违。6月22日,法院依法向当事人发出先予执行裁定,并讲明拒不执行裁定,将按照妨害诉讼活动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迫于法律威慑,当事人最终同意腾出房屋,并表态不妨碍全县整体规划和拆迁工作。张某明随即将房屋钥匙交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从立案到执结,只用了三天时间,该案的快速执结,使长期困扰政府的拆迁难题终于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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