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 破镜重圆
6月4日,庆城县法院马岭法庭审理了原告崇某与被告翟某的离婚纠纷一案,主审法官在给双方当事人送达材料时,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确定了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思路,使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夫妻重归于好。
通过与当事人的交流,主审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婚后感情较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诉至法院。在掌握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主审法官认为双方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仍有和好的可能性,婚姻关系依然可以存续。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沟通,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互谅互让、重归于好。该起离婚纠纷最终以调解和好结案。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离婚案件占法院受理案件比例也在逐年增高。2017年,马岭法庭离婚案件数就占到了受案数的31%。为了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审理法官按照《婚姻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的原则,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充分利用调解这一必经程序,查清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及争执焦点,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尽量以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对有可能和好的婚姻,则应尽量调解和好。今年截至5月底,通过各审判员的努力,马岭法庭已成功调解和好8起离婚案件,有效化解了当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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