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四个统一”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化
今年以来,庆城县人社局以阳光执法为目标,从执法依据、取证标准、执法流程、文书制作四个方面进行统一,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统一执法依据,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准确。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统一规范,对查处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了标准和尺度,有效地避免了法律法规适用不当等问题。
二是统一取证标准,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取证过程、取证内容、证据形式以及证据的定性定量等均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执法口径规范一致。
三是统一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位。规范了举报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处罚流程,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明确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及时限要求,增强了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是统一文书制作,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严谨。对劳动保障监察常用法律文书分别以样本、填写说明和范例形式一一进行列举,使法律文书的制作格式化、标准化,具体行政行为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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