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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法院召开民生案件听证会

来源:庆城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9 11:00:49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8日上午,庆城县法院召开了原告庆城县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樊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听证会,听证会由审理该案的合议庭审判长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委政法委、统战部,县信访局、司法局、工商局、商务局、招商局等单位代表及群众代表参加。

  该案原告某公司在庆城县北大街建有一栋商务大楼,对外出租商业经营场点,二被告均系原告商务楼一楼柜台租赁户,经营化妆品。双方因柜台租赁合同期限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因该商务楼是庆城县较为重要的一家商业网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该家企业的经营秩序,影响多家商户的切身利益。为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彻底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县域经济有序发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同时为了彰显司法公开、保障民生的审判工作最终目的,庆城县法院遂决定召开这一社会反响较大的民生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诉讼主张,出示了相关证据,应邀参加的各界代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纷纷踊跃发言,从纠纷的发生、案件的处理以及商业出租业运行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为合议庭合法合理处理案件提供了大量有益的参考。本次听证会的召开在庆城县法院“阳光司法”的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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