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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教你如何正确提取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来源:庆城县人社局 作者:杨照海 发布时间:2017-05-02 09:47:33 浏览次数: 【字体: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公立三甲医院医生涉嫌与不法分子相勾结进行社保卡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套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日常社保卡的使用中,通过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等皆是常见的个人账户违规行为,是违法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呢?下面,给大家详解一下。
  社保卡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参保单位和个人筹集;卡里的金额,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统一支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个人看病购药、健康体检,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等,超支不补,结余滚存。累积的剩余资金形成长久保障,用于住院治疗时抵销个人承担部分,缓解就医压力。起到平衡参保人医疗风险,实现个人自我保障的作用。除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但是,当参保人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取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一、职工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统筹地区,终结医疗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资金退还给参保人。
  二、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三、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向人社局和社保局申请同意后,可将个人账户资金打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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