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动履行 庆城法院自执现双赢
4月28日,庆城法院民二庭借助“飓风行动”之利剑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强度,通过对当事人讲法析理,说服教育,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达14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案件。
案情经过:2015年3月,原告史某某挂靠在被告庆阳某某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四个作业队供应材料,材料款总计1420815元。但四个作业队并未如期给史某某结付。史某某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遂诉至庆城法院。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庆阳某某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史某某货款1420815万元。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一再推托未按期履行判决所判义务。
自庆城法院“飓风行动”以来,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执行等措施,不断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4月27日,迫于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威慑,被告自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该案的顺利执结,既解决了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也让执行工作的巨大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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