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 推进“阳光司法”
4月26日,庆城县法院部分审委会委员对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白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庭审进行了现场观摩。观摩结束后,委员们分别从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规范、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裁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反馈点评。委员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有针对性的点评。
法院相关负责人结合庭审观摩,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后发优势,依法全面公开审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民意是“标尺”,公开是“路径”,要严格落实互联网庭审直播要求,搭建起群众与司法的桥梁,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由走近到了解、由理解到认同、由监督到支持,真正实现以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二要不断创新调解方式。要把深化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按照“能调则调”的基本原则,有调解条件的全力调,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尽力调。要积极创新调解方式,逐步构建起以诉前、诉中、当庭、庭后调解为主线,以主审法官为主导,以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为主体,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相结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从而使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审管办要在认真总结本次庭审观摩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充实优化庭审操作规范,指导各部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为推动全院工作的争先进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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