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
2017年4月6日,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驿马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居住处藏匿毒品海洛因4小包(净重3.52克)。2017年4月19日,经对李某进行讯问,该李某对其从他人处购买毒品海洛因除用于自己吸食外还给他人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查明:2017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窜至庆城县马岭镇境内以每包2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毒品海洛因6小包,将一包半用于自己吸食,另半包(约0.2克)以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张某某,剩余4小包(净重3.52克)被其藏匿于自己住处,于2017年4月6日被办案民警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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