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办积极开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贷款清收及转贷工作
近期,县金融办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全县17个乡镇154个村级合作社,督促配合村级合作社足额清收到期贷款及积极开展转贷工作。工作组通过全面查看到期“金桥工程”和自有资本金贷款资料,掌握贷款到期情况,督促加快清收工作,配合完成转贷工作。
针对“金桥工程”贷款逾期不到三个月还未形成不良贷(借)款的,经贷(借)款群众本人申请,可以进行转贷。但必须在归还本金后方可办理转贷业务,如果担保人被选为县财政供养人员,则可不必归还本金,直接重新完善贷(借)款资料。自有资本金贷款到期必须收回本金,坚决不允许转贷。对于赖账户、钉子户,准确合理的选择诉讼对象,做到诉必胜、胜必清,打击一点,震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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