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教唆他人从事邪教活动案
近日,庆城县公安局卅铺派出所会同国保大队在回访中发现卅镇韩湾村刘某某家有人形迹可疑,并在其随身物品袋中发现疑似邪教材料。卅铺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可疑人员冯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2013年的一天,冯某某在西安某医院为其儿子看病时在一陌生男子的教唆下,认为信仰“三赎基督”可以治病救人,冯某某遂以祷告、写见证等方式从事邪教活动至今,2017年4月11日,冯某某在刘某某家中教唆刘某某从事邪教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冯某某的行为构成教唆他人从事邪教活动案。县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壹仟元罚款。
目前,违法行为人冯某某已送庆城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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