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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追回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4-01 09:30: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2月27日,庆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将张某某、边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案移交庆城县公安局蔡口集派出所。
  接案后,蔡口集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经走访调查,现已查明:2016年6月份,张某某以672488元的价格与甘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庆城县蔡口集乡龙头寺村技能培训中心。边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劳务,二人协议人工费总造价118263元。该工程结束后,张某某给边某某付薪103074元,该边将其中的89710元钱一部分作为农民工的伙食费付给了该张,另一部分给16位农民工付了工资,剩余资金自己挥霍。蔡口集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得知,边某某在工程期间共雇佣农民工49人,工资总额158707元,16位农民工工资已结清,拖欠33位农民工工资总额68997元。
    经过办案民警一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于2017年3月27日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数追回,并于3月28日将68997元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受到了农民工兄弟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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