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侦破三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2016年12月27日,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先后接到兰州市城关区居民张某报警:其2016年12月26日将车停放在庆城县北区一宾馆门前,后发现车窗玻璃被砸,车内丢失香烟、酒、钱包等物,总价值17600元。庆城县高楼乡丁堡村居民常某报警:其停放在庆城县北区金城村镇银行附近的汽车玻璃被砸,丢失现金1万余元以及四条软中华香烟,要求查处。
接到报案后,县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勘验、调查工作,并技术手段对比分析之后,发现一辆宁D*黑色比亚迪F3轿车有重大嫌疑,遂通过核查车主的身份信息等方式,初步锁定嫌疑人为宁夏海原县黑城镇居民何某某。
确定这一重要线索后,县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积极与宁夏海原县公安刑侦部门取得联系,派出专门力量于2017年3月4日前往宁夏海原县,经过精密部署一举将嫌疑人何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伙同马某虎、买某玉二人驾驶宁D* 黑色比亚迪F3 轿车,从银川市窜至庆城县城区,由何某某负责用改锥砸碎车玻璃、马某虎负责放哨、买某玉负责将盗窃来的财物搬至比亚迪车上,该三人先后在庆城县北区实施盗窃作案三起,涉案总价值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上网追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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