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及时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要求刑侦部门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的统一安排,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结合全县此类犯罪实际,发扬主动进攻的工作作风,发挥阵地控制功效,全面获取有价值线索,及时落地查人,开展侦查打击。2月10日,县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利用特情耳目掌握的线索,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猎枪1支。
2015年2月9日9时许,县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接到举报称:庆城县庆城镇东王塬村村民田某家藏有枪支。获知此线索后,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在田某家窑洞内发现疑似自制猎枪一支。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汉族,现年32岁,庆城县庆城镇西塬村人)于2010年在庆城县庆城镇西塬村遇见两个外地口音的人用枪在打猎,便花三百元将其枪支购买,之后由于不会使用一直藏匿在自家的一废弃窑洞内。2015年元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妻弟田某将该枪借走准备去打猎,但借回家后由于不会使用,便将枪支藏匿于自家窑洞内的衣柜中,后被公安机关缴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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