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11月18日,长庆公安分局经协调向县公安局移交该局2016年11月12日受理的白某某车辆被故意毁坏一案。接案后,因案情复杂,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刑侦大队驿马责任区刑警队接收查处。
    经连续数天全面侦查,现已查明:2016年11月12日,庆城县蔡口集乡虎家渠村白某某等人在庆城县桐川乡境内的一井场为钻井队生产供水时,因先前供水问题与当地村民赖某兴、赖某凯再次发生冲突,之后赖某兴、赖某凯驾驶其轻卡货车,对停放在井场内的白某某的两辆越野车进行撞击,并持铁锨、镢头等工具打砸,致使两辆车损坏严重,经庆阳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初步预算,两辆车损坏价值约143808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兴、赖某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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