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再破一起贷款诈骗案
2016年10月1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庆城支行向庆城县公安局报案称:原川庆钻探公司第二项目部临时工姜某某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自助办理逸贷199860元,期限3年,姜某某于2015年11月12日开始违约,现本人无法联系且已拖欠贷款本金61403.65元,请求查处。
经查: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逸贷产品投产初期,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其另一个名字姜某某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同事高某等人在西安办理了一笔逸贷199860元,期限3年,陈某某于2015年11月12日对办理的逸贷开始违约,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仍不还款且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归还贷款。截止工商银行报案之日,陈某某根据办理逸贷的规定已拖欠贷款本金61403.65元。2016年10月11日,县局对陈某某涉嫌贷款诈骗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于2016年10月25日到县局投案并对自己逃避归还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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